承兑汇票保证人的义务
保证人的义务与被保证人的义务完全一致,这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义务的同一性。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就票据债务负连带责任。
保证人仅因以下情形可免除责任:
(一)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即不存在,如被保证人为付款人而未承兑;
(二)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欠缺记载事项而无效;
(三)保证行为形式不完备,如保证人未签章。
票据的承兑快速增长,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贷款需求增加,呈现“周期短、频率高、金额小、时间急”的特征,而票据的承兑正好契合了这一特征。近年来,我国票据承兑业务快速增长,2018年7月份,商业汇票贴现发生额为5.09万亿,同比增加12041.5亿元,增长31.02%。7月末,贴现发生额为8306.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27.47亿元,增长51.61%,增幅明显。截止2018年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为904万亿元,同比上升14.9%。
多用票据,少发货币
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无论是采取预付款方式还是应收款方式,只要资金支付形式一旦生成,即会产生相应的资金成本,只是资金成本的承担者不同而已;
若要真正降低交易双方的资金成本,唯有引入信用交易,由此需要寻求合适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机制,将货币资金交易转换为信用交易。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缺失是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奇高的原因之一,因此,解决企业应收账款问题,需要确立信用工具,建设信用环境。
我们的前手(客户)必须敲背书章。有些单位不太规范,将其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背书就转出去,这样可以逃避票据责任。所以我们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要求我们的前手盖好背书章,这样假设票据有问题,我司的票据权利没有丧失,可以向前手任何一家追索,当然直接和方便的还是我的直接前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