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建造师需按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经统一考试和注册后才能从事担任项目经理等相关活动,是强制性要求,而项目经理的聘任则是企业行为。
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必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仍是施工企业所承包某一具体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