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企业虽然开通了电子票据功能,却做不了电票业务,如:开票申请、票据签收、背书转让、贴现申请等。
原因:
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是因为企业网银没有开通“可转入、可转出”功能或者企业网银中的组织机构代码号与实际不相符。
解决方案:
企业可请开户行查询网银信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若是前一个原因,申请开通功能即可,若是后者则按照网银的管理办法调整好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即可。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的日期内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确定金额的票据。
银行对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实质上是银行建立在对票人资信的认可的基础上,给予的信用支持。
在我国,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单张面额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银行有权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票面金额不足10元的一律按照10元计入。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长为6个月,如果承兑申请人未在期限内未付款,则按照有关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系统查询
系统内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业务系统向承兑行进行查询,具体业务处理应遵循银行会计部门的有关规定;系统外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核心业务连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查询
查复结果适用于贴现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时效性。在取得查复结果正确且保证拟贴现或质押票据无挂失止付前提下,应及时办理票据贴现或质押业务。
地查询
实地查询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查询成本后,由具备审验票据资格的实查人员外出进行查询
携票外出实地查询时,必须由实查人员双人同行,业务申请人应随同前行,如业务申请人不能前行查询的,应出具银行人员持票进行查询的《委托持票实地查询授权书》
外出实地查询时,实查人员应携带填写完备并加盖结算专用章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工作证)等材料,业务申请人随同前行的,由其携带承兑汇票原件;业务申请人不能随同前行的,应将承兑汇票原件装入信封,封口处由业务申请人和两名实查人员共同签字,行内留存业务申请人已背书的承兑汇票复印件
到承兑行进行实地查询,应坚持“柜台进柜台出”的原则,整个查询过程应做到“人不离柜台、票不离视线”
实查人员应迟不晚于查询办理完毕后的次日返程,返回行内后及时将承兑汇票和查询查复书送票据审验人员签收,签收人员须与实查人员及随同前行查询的业务申请人共同拆封并审查票面真伪
实地查询适用于同城及异地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