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当事人
委托人:即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债务人或义务人,如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为了保证履行合同义务而申请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担保的权益的享受者,即有权在委托人未履行约定义务时,依据保函向担保人索偿的一方。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设项目中,发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发包方可以向担保人索赔。
担保人:是开立保函并承担保证责任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担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按照保函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
质量保函:也称为 “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保函编号:一般由担保人根据自身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制,用于对该保函进行性标识和管理,方便各方在处理与保函相关的事务时进行查询和核对。
开立日期:即保函开具的具体年月日,这一日期对于确定保函的有效期、各方权利义务的起始时间等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信息:详细列出委托人(通常为承包商或供应商)、受益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也会注明担保人(如银行)的相关信息,以便各方明确自身身份和在保函事务中的角色。
咨询规划:帮助客户明确所需保函类型、额度及期限,制定合理的申请计划。如建筑企业准备参与大型项目投标,代理可根据项目规模、招标文件要求等,建议其申请合适金额的投标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