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申请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应用范围不同:保函的应用范围较为广泛,除了用于国际贸易,还常用于工程承包、投标、租赁等领域;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特别是在货物买卖中,用于保证买卖双方的货款支付和货物交付。
单据要求不同:保函索赔时,受益人通常需要提交证明委托人违约的文件等;信用证则主要依据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商业单据等进行付款,对单据的要求更为严格和具体。
保函有效期
起始日期:一般与基础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日期相关联,也可能根据双方约定为某个具体日期,表明保函从该日起开始生效,担保人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截止日期:规定保函失效的具体日期,通常与基础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如工程竣工日期、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日期等。在截止日期之后,保函自动失效,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