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和民间借贷实践,借条中建议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和日期,主要原因如下: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668 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虽然未明确要求必须包含所有条款,但缺少关键条款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争议或履行纠纷。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处理
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根据《民法典》第 675 条,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需给予合理准备时间。
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能以 “未约定还款时间” 为由拖延还款,增加催收难度。
二、明确约定的重要性
避免纠纷
还款方式:需明确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分期还款(如等额本息 / 本金)还是其他方式,防止对 “现金支付”“转账” 等方式产生歧义。
还款日期:固定还款日可避免借款人以 “未约定时间” 为由拖欠,同时便于出借人规划资金使用。
证据效力
借条是借贷关系的核心证据,明确还款方式和日期可增强证据的完整性,在诉讼中更易被法院采信。
三、未约定的风险
利息计算争议
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利息可能从出借人催告还款之日起计算,而非借款之日,可能影响出借人利益。
执行困难
法院判决时,若还款方式不明确(如未约定分期),可能要求一次性偿还,增加借款人压力,甚至导致执行难。